发布时间:2023-04-13 14:5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邹城新就业职工租赁,邹城租赁补贴申请条件,邹城新就业职工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内容简介
邹城新就业职工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于1月1日以后在邹城市首次就业开办理就业登记;申请人在邹城市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满1个月;申请人家庭在邹城市城区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
邹城新就业职工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于1月1日以后在邹城市首次就业开办理就业登记;
申请人在邹城市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满1个月;
申请人家庭在邹城市城区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下同);
申请人家庭正在邹城市城区租赁他人私有住房居住;
申请人家庭在邹城市未享受各类政策性优惠住房或财政列支的购(租)房补贴、安家补贴等。
符合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本科以上学历家庭,可申请承租怡宁家园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参照市场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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