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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就业创业政策

发布时间:2023-05-13 22:57: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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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济宁就业创业政策序号政策项目政策内容联系单位联系电话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每月4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343234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

济宁就业创业政策

序号政策项目政策内容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1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

保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每月4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343234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月400元的定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2)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最长不超过5年)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343234
3个人职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以个人自主培训方式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可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培训工种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不超过1000元/人、中级不超过1500元/人、高级不超过2000元/人。发放培训合格证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人。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339939
4个人职业鉴定补贴个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为190元/人、中级为220元/人、高级为270元/人。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339939
5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12月31日的不再纳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范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343244
6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343244
7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最高不超过60万元,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个人及合伙创业每次贴息最长年限为3年。(2)12月31日(含)前发放的货款,个人及合伙创业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3)自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347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