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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工伤伤残待遇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13 08:1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济宁工伤伤残待遇,济宁伤残待遇申请,济宁工伤伤残待遇申请指南

内容简介

济宁伤残待遇核定支付服务指南一、申请主体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二、受理条件工伤职工,经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或护理等级的。三、申请材料1.《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核定表》;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时提

济宁伤残待遇核定支付服务指南

一、申请主体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经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或护理等级的。

三、申请材料

1.《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核定表》;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时提供)。

四、办事流程

向综合柜员窗口提报相应申请材料,到账后到工伤保险科窗口领取拨付单据。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如有问题,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结算)

七、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市直咨询电话:0537-2937520

业务监督电话:0537-2937313

行风监督电话:0537-2967927

八、办理地点

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

九、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5号)。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

6.《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