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及缴费档次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
2、工商变更登记表、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初审: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退回并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3、复审:将审核、确认后的社会保险登记表信息录入社保信息系统;制作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4、换发新证:申请人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申请副本,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在社保中心处换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地址:
济宁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