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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发布时间:2023-02-11 15:39: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济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济宁城乡养老保险转移,济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内容简介

县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户籍所在地县内变动的。办理方式:1、同乡镇不同村之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件到乡镇人社所变更。2、不同乡镇之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件到转入地乡镇人社所办理。县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1、因户籍迁入县需转入居民养老保

县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

办理条件:户籍所在地县内变动的。

办理方式:

1、同乡镇不同村之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件到乡镇人社所变更。

2、不同乡镇之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件到转入地乡镇人社所办理。

县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

1、因户籍迁入县需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本人携带户口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转入申请表到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开接收函,或把办理材料交到乡镇人社所。

2、因户籍迁出县需转出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本人携带转入地开具的接收函、身份证、户口转移证明到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开审批表、转出单据,或把办理材料交到乡镇人社所。

居民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

(一)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1、办理条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

2、转移材料和方法: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

1、办理条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转移方法和材料:携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