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
政策对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在。
政策内容: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限最长为6个月。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截至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网站(http://www.12333.gov.cn/)、支付宝、“济宁人社通”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济宁人社”等渠道自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