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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19 01:37: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济宁出入境通行证怎么办理,济宁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济宁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一、办理条件因国籍冲突或港澳居民来内地遗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可以申请办理出入境通行证。二、办理材料因国籍冲突、港澳居民来内地遗失证件等情形需申请出入境通行证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一)》、符合标准

一、办理条件

因国籍冲突或港澳居民来内地遗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可以申请办理出入境通行证。

二、办理材料

因国籍冲突、港澳居民来内地遗失证件等情形需申请出入境通行证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一)》、符合标准的个人照片

三、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审查标准

受理

出入境通行证受理

(预约入口:点击预约)

1个工作日

出入境通行证受理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后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机关报失,经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港澳同胞无论在香港、澳门或者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均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

审查

出入境通行证审查

3个工作日

出入境通行证审查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后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机关报失,经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港澳同胞无论在香港、澳门或者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均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

决定

出入境通行证

1个工作日

出入境通行证

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后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机关报失,经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港澳同胞无论在香港、澳门或者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均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

四、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出入境通行证一次有效收费标准:15元/证

五、办理地点:

1.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济宁市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洸河路27-2号)公民业务窗口(05、06、07、08);

2.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太白湖区圣贤路7号)综合服务窗口C09

六、办理时间:

1.市局接待大厅工作日3月-10月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11月-2月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政务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