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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3-04-23 03:3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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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1 年以上(含 1 年);(二)具有合法的购买或者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者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者协议签订时间在 2 年以内;(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

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1 年以上(含 1 年);

(二)具有合法的购买或者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者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者协议签订时间在 2 年以内;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四)有可靠的担保;

(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有不低于 30%的首付款;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有不低于 40%的首付款;建造或者大修、翻建房屋的,必须有不低于 50%的自有资金;

(六)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贷款额度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连续缴存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系数为0.6,连续缴存满三年系数为1)*倍数10;贷款额度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近12个月平均缴存基数*12*贷款申请年限*还贷能力系数0.4。可贷额度为贷款额度1和贷款额度2中较低值扣除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尚未还清的债务总额。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3.贷款记录及房产套数均在贷款核查范围内。

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053712329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