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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低风险区可以正常通行吗?

发布时间:2022-12-17 05:2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济宁低风险区通行,济宁低风险区复工,济宁低风险区可以正常通行吗?

内容简介

低风险区可以正常通行吗?放宽人员流动限制。省内低风险区域,全面放开人员、交通管控,人员凭健康通行卡跨区间流动不受限制,不采取隔离措施;省内返岗务工人员,由用工单位实行符合规定的岗位健康管理,由企业所在县(市、区)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负责监管到

低风险区可以正常通行吗?

放宽人员流动限制。省内低风险区域,全面放开人员、交通管控,人员凭健康通行卡跨区间流动不受限制,不采取隔离措施;省内返岗务工人员,由用工单位实行符合规定的岗位健康管理,由企业所在县(市、区)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负责监管到位。外省来鲁人员持输出地(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健康证明、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到达的,不再实施隔离观察,由用工单位自行进行符合要求的健康管理,企业所在县(市、区)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负责监管到位;对户籍在外地,能够证明上岗前14天在山东且没有外省活动史、没有与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的,视同省内返岗务工人员。(各市政府按要求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督导落实)

低风险区可以正常复工了吗?

分区分级精准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各地自行设置的各类审批或变相审批一律撤销,低风险区域,落实常规型管控措施,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企业和项目开复工不需备案。中风险区域,实行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企业可登录“爱山东APP”平台或省“一网通办”总门户企业和项目开复工备案系统,按要求在线提交备案申请,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要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并督促指导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必要的防控措施基础上,加快复工达产进度,做到能复尽复、应开尽开、能产尽产;对于服务业经营单位,按照《关于统筹抓好服务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开业复工的指导意见》(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第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各市政府按要求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导落实)

疫情期间企业租金有补贴吗?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服务业企业,减免或减半收取1-3个月的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承租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公有房产的服务业企业,免收2、3月份房租;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减半收取4至6月份房租。对租用私营房产的连锁经营企业,各市可根据企业租用门店数量和资金额度给予企业一次性租金补贴。2月起,免征服务业中小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商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加大对餐饮住宿企业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应急转贷基金、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市政府按要求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