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风险,进一步加强疫苗接种工作、有效构筑免疫屏障,现通告如下:
一、接种新冠疫苗既是每一位公民应享受的权利又是须履行的义务。我县年满18周岁以上(无论是否鱼台户籍)、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人群,请符合条件的群众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镇街、村居的通知要求,尽快到相关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二、7月11日—20日,全县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单位、车站、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药店、银行、政务大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除外),对出入以上公共场所及居住小区的人员查看电子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各公共场所要对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逐一做好详细信息登记,引导其到就近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当日汇总的未接种人员信息,报送至居住地所在镇街信息收集员。各镇街迅速将未接种人员纳入管理,确保其及时完成接种。
鱼台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