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全区广大居民朋友: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消除新冠疫情风险的根本途径之一,为尽快在全区形成全民免疫屏障,更好保护全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就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通告如下:
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现阶段,凡是在我区居住、工作、生活的年满18周岁以上、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人群,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去辖区卫生院进行疫苗接种。
二、7月11日至25日,全区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单位、车站、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学校、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金融机构、药店、政务大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者除外),对出入以上公共场所及居住社区、村居、小区人员,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对未接种人员进行登记,引导其到就近的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并将每日信息汇总上报街道指挥部。
三、各街道、社区要公布收集信息的机构和电话,及时对非绿码和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管理,及时督促疫苗接种。区指挥部将适时组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流动队开展进企业、进社区接种服务,请广大群众及时关注社区和企业动态,提前做好接种准备。
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
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7月11日